在微信朋友圈里轉發(fā)文章算公開傳播嗎?
黨規(guī)黨紀你問我答 · 開欄語
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關于加強經(jīng)常性紀律教育的要求,提升黨規(guī)黨紀宣傳教育感染力、傳播力,增強黨員干部紀律規(guī)矩意識,湖北省紀委監(jiān)委網(wǎng)站聯(lián)合湖北交通廣播電臺制作短音頻欄目《黨規(guī)黨紀你問我答》。圍繞黨的“六大紀律”中黨員干部易模糊、易違反的條款,通過問答的形式答疑釋惑,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學紀、明紀、守紀,把紀律規(guī)矩刻印在心,內化為日用而不覺的行為準則。首期推出《在微信朋友圈里轉發(fā)文章算公開傳播嗎?》
問:張主任,你看到小孫在朋友圈轉發(fā)的那篇文章了嗎?
答:我看到了,那篇文章內容可是有點不妥啊。咱們黨員干部在朋友圈轉發(fā)文章可要慎重啊。
問:在微信朋友圈里轉發(fā)文章算公開傳播嗎?
答:微信朋友圈并不是一個封閉的私密空間,而是一個廣播平臺,在朋友圈發(fā)布的任何消息都有可能在較短的時間內廣為傳播。根據(jù)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四十五條、第四十六條規(guī)定,公開發(fā)表的方式主要表現(xiàn)為通過網(wǎng)絡、廣播、電視、報刊、傳單、書籍等,或者利用講座、論壇、報告會、座談會等方式公開發(fā)表。微信朋友圈顯然屬于網(wǎng)絡的范疇,在里面轉發(fā)文章就屬于公開傳播。
問:那黨員干部在微信朋友圈轉發(fā)文章需要注意些什么呢?
答:黨員干部在網(wǎng)絡空間發(fā)表評論、轉發(fā)文章,應仔細甄別后再發(fā)。黨員如果在微信朋友圈公開發(fā)表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、反對四項基本原則、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,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、演說、宣言、聲明等的,就違反了黨的政治紀律,應當受到紀律處分。
黨員干部的配偶子女可以移居國(境)外嗎?
問:老張,我兒子一直在國外留學,計劃定居國外,待兒子安頓好了,老婆也準備移民過去,以后咱們兩家小聚的機會可就少了。
答:老趙,嫂子和孩子移居國外這事,可要慎重啊。配偶、子女均移居國外,黨員干部一個人在國內工作,就成了通常所說的“裸官”。中央對治理“裸官”問題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法規(guī)制度,要求“裸官”如實報告配偶子女移居國外情況,嚴格限制“裸官”提拔使用,已經(jīng)在重要崗位的,要及時予以調整。
問:可是,如果確因孩子工作需要,他們倆要移居國外,應該怎么辦呢?
答:每個黨員干部都要對黨忠誠老實,正確衡量個人家庭與黨和國家的關系,不要做“裸官”,避免給黨和國家?guī)聿槐匾娘L險和影響。配偶子女確要移居國(境)外的,要及時、如實向組織報告,否則,根據(jù)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七十三條規(guī)定,要受到黨紀處分。
黨員能夠參與民間借貸嗎?
問:張主任,最近有朋友找我借錢,給我支付利息,你看我能不能借給他?
答:小李啊,一般來說,黨員干部沒有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便利,沒有挪用、拆借公款,僅是將個人或家庭的合法收人出借給有實際借款需要的人,并與之按照當?shù)爻R娎蕵藴驶蛘邍曳稍试S范圍內的利益標準,約定借款利息,是正常的民間借貸行為。但是,如果黨員干部利用職務便利,以“借貸”為名,獲取不當回報的,則是違紀行為。
問:那怎么理解以“借貸”為名獲取不當回報呢?
答:比如,你的朋友沒有資金需求,為與你拉關系,向你借款并給予利息回報;或者雖有正常借款事由,但給你明顯較其他人更高的利息回報,甚至遠超法律規(guī)定的范圍,等等。通過民間借貸等金融活動獲取大額回報,影響公正執(zhí)行公務的,根據(jù)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九十條規(guī)定,應當視情節(jié)輕重追究黨紀責任。黨員干部要合法投資理財,慎重參與民間借貸。
出差期間能自費觀光嗎?
問:張主任,我們馬上要出差了,出差期間我們能自費觀光嗎?
答:小李啊,這個要慎重啊。根據(jù)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一百零五條規(guī)定,公款旅游或者以學習培訓、考察調研、職工療養(yǎng)等為名變相公款旅游,或者改變公務行程,借機旅游,或者參加所管理企業(yè)、下屬單位組織的考察活動,借機旅游的,可都是違反黨紀的行為。
問:那么具體來講,我們應該怎樣把握政策界限呢?
答:如果借公務差旅之機旅游的費用是由公款支付,就構成公款旅游違紀錯誤,但是如果在公務差旅期間,在不影響正常公務,沒有安排正常公務的間隙,經(jīng)領導同意后自費參觀旅游景點,一般不應當認為是違紀。即便如此,黨員干部也要謹言慎行。如果大張旗鼓地到風景名勝區(qū)參觀,被群眾誤認為是公款旅游,也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,所以也要三思而后行啊。
黨員干部可以打麻將嗎?
問:老王,這又到周末了,你干嘛去?要不咱們約幾個朋友打打麻將?
答:打麻將?我看還是算了吧。黨員干部在節(jié)假日期間,休閑娛樂打打麻將固然可以,但如果帶了“彩頭”,拿財物作賭注,性質就變了,那就屬于賭博了,不僅違反黨的紀律,還涉嫌違反國家法律。
問:那為什么還是有那么多黨員干部因為這事受到黨紀處分呢?
答:一些黨員干部分不清賭博和娛樂的界限,認為下班時間是八小時以外,只要不影響工作,玩玩帶彩的麻將屬于“娛樂”活動。正是這種錯誤的思想認識,助長黨員干部賭博歪風盛行,更有甚者,在公共場所聚眾賭博,利用賭博行賄和貪污、挪用公款進行賭博,造成惡劣影響;還有的利用下級、老板、管理服務對象對自己有所求和故意輸錢的心理進行賭博,變相收受賄賂,等等,這些都是黨紀國法決不允許的。黨員干部還是要培養(yǎng)健康的生活情趣,切莫在“牌局”上自毀前程啊!
講團結與當“老好人”有區(qū)別嗎?
問:張書記,為了講團結就當“老好人”,這樣對嗎?
答:當然不對。講團結是我們黨的一貫要求,是檢驗一個黨員干部政治覺悟、黨性原則的重要標準,是維護黨的團結統(tǒng)一的重要保障。每一個黨員干部都應當在政治和組織生活中顧大局、講團結。但是講團結決不是當“老好人”,決不能放棄對錯誤思想和行為的斗爭。
問:那怎樣區(qū)分講團結和當“老好人”呢?
答:所謂“老好人”,是指黨員領導干部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(guī)矩等錯誤思想和行為,不報告、不抵制、不斗爭,放任不管,搞無原則一團和氣,表現(xiàn)在面上客客氣氣,該批評不批評,該糾正不糾正,該查處不查處,喪失了黨性原則和立場。當“老好人”與黨的性質和宗旨背道而馳,說到底是一種利己主義和軟弱渙散的表現(xiàn)。根據(jù)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六十八條規(guī)定,這是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的行為。因此,黨員干部要做講黨性的好人,不能做無原則的“老好人”。